16:1 「你要注意亞筆月,向耶和華─你的上帝守逾越節,因為耶和華─你的上帝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。 16:2 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,從牛群羊群中,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─你的上帝。 16:3 你吃這祭牲,不可吃有酵的餅;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,就是困苦餅─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─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。 16:4 在你四境之內,七日不可見麵酵,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 16:5 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,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; 16:6 只當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,晚上日落的時候,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,獻逾越節的祭。 16:7 當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(烤:或譯煮),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。 16:8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,第七日要向耶和華─你的上帝守嚴肅會,不可做工。」 16:9 「你要計算七七日: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,共計七七日。 16:10 你要照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你的福,手裡拿著甘心祭,獻在耶和華─你的上帝面前,守七七節。 16:11 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,在耶和華─你的上帝面前歡樂。 16:12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。」 16:13 「你把禾場的穀、酒醡的酒收藏以後,就要守住棚節七日。 16:14 守節的時候,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歡樂。 16:15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你當向耶和華─你的上帝守節七日;因為耶和華─你上帝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,你就非常地歡樂。 16: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、七七節、住棚節,一年三次,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,卻不可空手朝見。 16:17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,照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的福分,奉獻禮物。」 16:18 「你要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的各城裡,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。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。 16:19 不可屈枉正直;不可看人的外貌。也不可受賄賂;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,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 16:20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,好叫你存活,承受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你的地。 16:21 「你為耶和華─你的上帝築壇,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。 16:22 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;這是耶和華─你上帝所恨惡的。 17:1 「凡有殘疾,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,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─你的上帝,因為這是耶和華─你上帝所憎惡的。 17:2 「在你們中間,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你的諸城中,無論哪座城裡,若有人,或男或女,行耶和華─你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,違背了他的約, 17:3 去事奉敬拜別神,或拜日頭,或拜月亮,或拜天象,是主不曾吩咐的; 17:4 有人告訴你,你也聽見了,就要細細地探聽,果然是真,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, 17: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,用石頭將他打死。 17: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;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。 17:7 見證人要先下手,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 17:8 「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,或因流血,或因爭競,或因毆打,是你難斷的案件,你就當起來,往耶和華─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 17:9 去見祭司利未人,並當時的審判官,求問他們,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。 17: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,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。 17: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,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;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,你不可偏離左右。 17: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─你上帝面前的祭司,或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就必治死;這樣,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 17: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,不再擅敢行事。」 17:14 「到了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你的地,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,若說:『我要立王治理我,像四圍的國一樣。』 17:15 你總要立耶和華─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。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;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。 17: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,為要加添他的馬匹,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:『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』 17: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邪;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 17:18 他登了國位,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,為自己抄錄一本, 17:19 存在他那裡,要平生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─他的上帝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, 17: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,偏左偏右,離了這誡命。這樣,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,在國位上年長日久。」 18:1 「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;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 18: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;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 18: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 18:4 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油,並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; 18:5 因為耶和華─你的上帝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,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,事奉。 18:6 「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,若從那裡出來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 18:7 就要奉耶和華─他上帝的名事奉,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。 18: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,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。」 18:9 「你到了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著行。 18: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 18:11 用迷術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。 18: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;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─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 18:13 你要在耶和華─你的上帝面前作完全人。」 18:14 「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,至於你,耶和華─你的上帝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 18:15 耶和華─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,像我,你們要聽從他。 18: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─你上帝一切的話,說:『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─我上帝的聲音,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』 18:17 耶和華就對我說:『他們所說的是。 18: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,像你。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;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。 18: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,我必討誰的罪。 18: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,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,那先知就必治死。』 18:21 你心裡若說:『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,我們怎能知道呢?』 18: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,所說的若不成就,也無效驗,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,是那先知擅自說的,你不要怕他。」 19:1 「耶和華─你上帝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,耶和華─你上帝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,你接著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, 19:2 就要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。 19:3 要將耶和華─你上帝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;又要預備道路,使誤殺人的,都可以逃到那裡去。 19:4 「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,定例乃是這樣:凡素無仇恨,無心殺了人的, 19:5 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,手拿斧子一砍,本想砍下樹木,不料,斧頭脫了把,飛落在鄰舍身上,以致於死,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,就可以存活, 19:6 免得報血仇的,心中火熱追趕他,因路遠就追上,將他殺死;其實他不該死,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。 19:7 所以我吩咐你說,要分定三座城。 19:8 耶和華─你上帝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,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, 19:9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,愛耶和華─你的上帝,常常遵行他的道,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,再添三座城, 19:10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,流血的罪就歸於你。 19:11 「若有人恨他的鄰舍,埋伏著起來擊殺他,以致於死,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, 19:12 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,從那裡帶出他來,交在報血仇的手中,將他治死。 19:13 你眼不可顧惜他,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」 19:14 「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,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,那是先人所定的。」 19:15 「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。 19:16 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,見證某人作惡, 19: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的祭司,並審判官面前, 19:18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,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,以假見證陷害弟兄, 19:19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 19:20 別人聽見都要害怕,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。 19:21 你眼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」